验光师培训:屈光参差配镜处方原则
作者:视普泰眼镜培训学院 点赞:0次 浏览:65次 时间:2020-05-30
一般来说,双眼屈光度数相差1.50D以内时,以常规处方原则配镜。但当双眼屈光度数相差2.50D以上时,最佳矫正方案是验配接触镜,但也有不接受或不适合使用接触镜验配的患者,如果要验配框架眼镜可以参考以下原则:在患者能耐受不等像,不产生复视的前提下对近视眼尽量矫正提高视力,形成好的双眼视力有利于保持和建立立体视和正常眼位,防止形成交替视。不能耐受不等像的选择验配接触镜。如果双眼矫正视力接近,且可以耐受不等像,也不产生复视时可以完全矫正。如果是成人,高度远视的眼弱视,则放弃矫正,可不配镜。如果这种情况是儿童,尽量矫正高度远视的弱视眼,实在无法耐受或产生复视时只能选择接触镜。如果单眼矫正视力都可以达到1.0以上,配远用眼镜时,远视眼,近视眼都可以适当少矫正,减少双眼镜片的光度参差量。如果双眼已经形成交替视,应把近视的一眼矫正为正好可以看近而不用调节。如果远视眼已经弱视或者是儿童,处理原则按上一条“一眼高度远视,一眼低度远视或正视处理”。如果出现复视或不耐受,则欠矫高度近视眼,低度近视眼足矫,以减少双眼镜片的光度参差量,减少不等像。如果高度近视的眼矫正视力很差,则放弃对其矫正,双眼给低度近视的眼的光度,使双眼镜片厚度,重量相等,佩戴美观舒适。2.成年人尽量减少双眼镜片的光度参差,若高屈光度一眼矫正视力很差,可以放弃矫正仅做平衡配镜。3.中老年采用单眼视一只眼看远,一只眼看近的方法验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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