斜视与弱视是儿童常见的眼病,发病率高达3%以上。全国大约有1000万弱视与斜视儿童,并且斜视与弱视严重影响到他们的心身健康。防治弱视,任重道远,其中医学验光作为防治弱视的第一步,也是首要手段。
斜视(squint)是指两眼不能同时注视目标,属眼外肌疾病,可分为共同性斜视和麻痹性斜视两大类。共同性斜视以眼球无运动障碍、第一眼位和第二眼位斜视度相等为主要临床特征;麻痹性斜视则有眼球运动受限,复视,可为先天性,也可因外伤、或全身性疾病导致。
所谓弱视是指视觉发育期内由于单眼斜视、屈光参差、高度屈光不正以及形觉剥夺等异常视觉经验引起的单眼或双眼最佳矫正视力低于相应年龄正常儿童,且眼部检查无器质性病变,称为弱视。不同年龄儿童视力的正常值下限:年龄为3~5岁儿童视力的正常值下限为0.5,6岁及以上儿童视力的正常值下限为0.7。弱视是一种严重危害儿童视功能的眼病,如不及时治疗可引起弱视加重,甚至失明。
一、正确验光配镜的重要性
譬如屈光不正致弱视,其根本原因是外界物体经眼折射所成的像不能聚焦在视网膜上,所形成的模糊物象影响了视网膜的正常发育。规范化医学验光配镜矫正屈光不正,防治弱视,正是利用了这一发病机理,将物体通过镜片的调节,清晰地聚焦在视网膜上,从而刺激了视网膜的发育。如果镜片度数不准确,则仍然不能聚焦在视网膜上,就达不到预期的效果;一些内斜视或少数外斜视也是通过正确验光配镜改变调节或集合功能达到矫正鞋是之目的。所以,正确验光配镜非常重要。
二、弱视儿童的验光方法
1、睫状肌麻痹眼药的使用(散瞳)
10岁以下的儿童,其眼的调节能力非常强,如果不进行有效的散瞳和麻痹睫状肌,就不能充分解除其调节,验光度数的偏差就很大,起不到治疗的效果。
1%阿托品眼膏是最理想和安全的强散瞳和睫状肌麻痹剂,早晚在结膜囊各涂一次,3~5天后检影验光,个别患者三周后复查配镜,最为准确。
2、检影验光
由于儿童的特殊性,其在配合一般验光师验光配镜上较难理想。儿童很难配合一般验光师进行耐心的试片,同时其矫正视力也较差,所以在决定镜片度数时,国际上通常做法是必须由斜视弱视专科医师一人操作,独立完成医学验光和决定最终眼镜处方。虽然电脑验光仪和检影验光都是不依靠儿童的客观验光,但是通过斜视弱视专科医师亲自检查的检影验光得出的结果较为可靠。所以,对弱视儿童应该请经验丰富的斜视弱视专科医师进行检影验光。
3、配镜原则
弱视儿童的远视配镜原则:学龄前儿童在+2.00DS以内的轻度远视,为正常现象,一般不必配镜,中高度远视的配镜,应当根据散瞳验光时总远视度数试镜,以最佳矫正视力时的最高度数,作为配镜度数;对伴有内斜视的远视弱视儿童的配镜原则是配足,甚至过矫,首先考虑能否矫正内斜视,其次才是考虑视力。对于集合功能过强的内斜视,可在散瞳验光的基础上,适当附加看近距离度数的双光镜;对有外斜视的远视弱视儿童,原则上应欠矫,以最佳矫正视力的最低远视度数配镜,对于+2.00DS以内的轻度远视,可不配镜,否则不利于外斜视的矫正。
弱视儿童的近视配镜原则:一般以能达到的最佳矫正视力的最低度数为配镜原则。对伴有内斜视的近视,配镜时应考虑眼位的矫正,可以适当欠矫。待弱视治愈后如眼位不能矫正,可以行斜视矫正术;对伴有外斜视的近视弱视儿童,应配足。
散光的配镜原则:在散瞳验光中,无论是远视还是近视,发现有散光的,不论加上散光视力是否提高,都应该全部矫正散光。如果散光度数过大,儿童试镜时不能适应,可以分次给足散光度数。
4、瞳距的测量
合格的眼镜,镜片的光学中心应与瞳距一致。如果光学中心与瞳距产生偏离,镜片就会产生三棱镜效应,造成眼睛疲劳、酸痛。正常眼位的瞳距测量或瞳距仪以常规方法测量
5、眼镜质量要求
弱视儿童配戴眼镜,目的在于治疗和恢复视功能。眼镜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治疗的效果。对眼镜的要求具体如下:镜片透明主和光洁度要好,质地均匀,无霍光、条纹、无气泡和颗粒。儿童选用树脂镜片较为安全;镜片厚度不宜厚重;儿童眼镜架要求结构牢固,大小合适,配戴美观。
6、定期换镜
儿童的眼球正处于发育期,眼轴在不断增长。眼轴每增长1MM,远视就要少3.0D,儿童出生时眼轴比较短,到2岁以后才接近成人水平,达23~24毫米,而直到学龄前视觉功能发育最快期间屈光度变化相当快,因此斜视弱视儿童需要定期重新验光,变换眼镜。
另外,瞳距也在变化之中。如果光学中心与瞳距不相适应,就会出现三棱镜效应,影响视觉,产生不适,起不到治疗斜视弱视的效果。所以不仅要验光,而且要更新瞳孔距离,重新配镜。
重新验光配镜的时间,一般以半年或一年为宜,不应超过一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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