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的屈光学(基础)
本节课主要讲解眼的屈光学基础知识,以下为眼的屈光学的大纲内容,具体内容请以授课老师教的为准,视普泰验光师培训学校一直致力于传道受业解惑,为服务好每一位学员尽心尽力,有任何验光配镜方面的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真诚为您解答相互交流。
第一章 视力检查
●视力:眼分辨二维形状和位置的能力。
●公式:视力=1/视角
●记录法:
△小数记录法
△分数记录法
△五分记录法
●小数记录法与分数记录法的对应关系:
0.1 0.12 0.15 0.2 0.25 0.3 0.4 0.5 0.6 0.8 1.0 1.2 1.5 2.0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视标: “C”形、“E”形、三横等长的E,图形,数字。
●视力检查:
△检查距离:综合验光仪3~6米,其他为5米
△注意事项:
先右眼后左眼,不要眯眼
自上而下,注视时间3秒以内
△一般要求:
照明环境与视力表相同或稍暗
高度:1.0行视标与检查眼同一水平
△记录视力的标准:
视力值 可认错视标数
0.1~0.5 0
0.6~0.9 1
1.0以上 2
记录方法:1.0错认2个,记录为1.0ˉ²
第二章 眼的屈光和调节
一、正常的屈光状态和调节
二、屈光不正
l 近视眼
l 远视眼
l 散光
l 屈光参差
三、老视
一、正常的屈光状态和调节
●眼的屈光系统:
△眼的屈光系统:
角膜、房水、晶体、玻璃体
△眼的屈光状态
由屈光力大小和眼轴长度决定
△眼的屈光:
外界物体发出或反射的光线,经眼的屈光系统产生折射,在视网膜上形成清晰缩小的倒像,称为眼的屈光。
●正视眼和调节:
△正视眼:
眼球在调节松弛的状态下,来自5米以外的平行光线经眼的屈光系统屈折后,焦点恰落在视网膜上。
远点:眼睛在放松调节时,所能看清的最远一点。
近点:眼睛做最大调节后所能看清的最近一点。
△眼的调节作用:
对于近距离的发散光线,其焦点将落在正视眼的视网膜之后,但眼球有自动改变屈光力的能力,使近处发散光线在视网膜上形成焦点,从而远近不同距离的目标均可看清。这种调节焦点距离的能力称为眼的调节。
●调节机理:
△看远目标:睫状肌松弛-悬韧带紧张-晶状体相对扁平
△看近目标:睫状肌收缩-悬韧带松弛-晶状体变凸
△眼的调节依赖于晶状体的弹性及睫状肌的功能
△眼的调节与集合
集合:双眼注视远处目标时,两眼视轴平行而且调节处于松弛状态。注视近处目标时则需要调节,为保持双眼单视,双眼需要内转,称为集合。
调节和集合两者保持密切的协同关系,有调节必有集合,调节力越大,集合也越大。正视眼的调节与集合相互协调,对于非正视眼,其调节与集合不协调。远视患者调节作用超过集合作用,反之,近视患者集合作用超过调节作用。
屈光不正患者对调节和集合不协调的耐受有一定的限度,如超过限度引起视疲劳,甚至可以发生内斜视或外斜视。
二、屈光不正
●概念:
当眼球在调节松弛状态下,来自5米以外的平行光线,经眼的屈光系统后,不能聚焦在视网膜上者称为非正视眼,又称屈光不正。
●分类:近视眼
远视眼
散光眼
屈光参差
(一)、近视眼
△定义:
眼在调节松弛状态下,平行光线经眼的屈光系统屈折后所形成的焦点在视网膜之前,在视网膜上形成一模糊圈,故远处目标模糊不清。远点为眼前有限距离。
△分类:
按屈光成分分类
轴性近视:由于眼球前后径过长所致,而眼的屈光力正常。眼球变长主要在赤道部以后部分。
曲率性近视:由于角膜或晶体的弯曲度过强所致,而眼球的前后径长度正常。
屈光指数性近视:由于晶体屈光指数增加所致,而眼球的前后径长度正常。
按近视程度分:
轻度近视:-3.00 D以下
中度近视:-3.00D~-6.00D
高度近视:-6.00D以上
假性近视:
睫状肌过度收缩引起的调节痉挛会使平行光线聚焦于视网膜之前,造成与屈光性近视相同的情况。滴用睫状肌麻痹剂,以解除睫状肌痉挛,视力可以改善或恢复正常或轻度远视。
即使滴有麻痹剂,近视无改善或降低度数<0.25D称为真性近视。
中间性近视:用睫状肌麻痹剂后近视度降低》0.5D,既有调节因素又有器质性因素。
△病因:
遗传因素:一般认为高度近视属常染色体隐性遗传,中低度近视属多基因遗传,包括种族因素和家庭因素。
环境因素:长时间近距离工作、照明不足、阅读距离过近、字体不清或姿势不良等。
早产:因在高压氧中生活,易有角巩膜水肿玻璃体容积增加,眼轴变长。
婴幼儿发育不良:导致眼轴变异增长。
眼病:巩膜软化、眼外伤、色素膜炎、房水混浊等。
△临床表现:
视力:远视力减退,近视力正常。
眼位偏斜:近视眼看近时不用或少用调节,所以集合功能也相应减弱,易引起外隐斜或外斜视。斜视眼多为近视度数较高的眼。
眼球改变:眼球前后径过长,高度近视者明显。
眼底改变:低中度近视一般无眼底改变,高度近视可发生程度不等的眼睛退行性改变。如飞蚊症、眼底豹纹状。
视疲劳:近视少用调节,但需集合以维持双眼单视,集合与调节不协调,引起肌性视疲劳。
△治疗:
验光配镜:
用适当度数的凹透镜予以矫正。
配镜原则:选用使病人获得最好视力的最低度数镜片。过矫,引起调节过强而产生视力疲劳;对合并外斜视者则应全部矫正以治疗外斜视。
角膜接触镜:
跟框架镜比,视野大,影像变化不大,且不影响外观。特别是用于高度近视或屈光参差较大者及某些特殊职业者,但需严格按照佩戴规则和注意用眼卫生,防止并发症发生。
屈光性手术。
△预防
养成良好用眼习惯。
定期检查视力,如有异常及时矫治。
注意营养,加强锻炼,增强体质。
一、远视眼
△定义:
远视眼是在调节松弛状态下,平行光线经眼的屈光系统屈折后聚焦于视网膜后,在视网膜上形成一光斑,不能形成清晰影像。远视眼的远点在视网膜之后,为虚像点。
△分类:
按屈光分类
轴性远视:眼轴在发育过程中停滞,故眼轴过短(前后经)达不到正常长度。
曲率性远视:由于任何屈光面的弯曲度过小所致,而眼球前后经长度正常。
屈光指数性远视:角膜、晶状体屈光指数偏低, 而眼轴前后径正常。
按远视程度分:
轻度远视:《+3.00D
中度远视: +3.00D~+6.00D
高度远视; 》+6.00D
根据调节情况:
显性远视:不滴用麻痹剂所测出的度数
全部远视:滴用麻痹剂后测出的度数。
隐性远视:指全部远视与显性远视的差值。
△临床表现:
视力:视力减退程度 与调节 年龄和健康状况有关
轻度远视在青少年时期,由于调节力强,远近视力均正常又称潜伏性远视(0.50D~0.75D)。
中、高度远视,有的远视力正常近视力差,有的远近视力均差,又称显性远视
随年龄增加,眼的调节力减弱,远近视力均下降,以近视力减退更明显,有“早花”现象。
年轻患者由于长时间过度调节易产生痉挛,眼屈光力暂时加强,使远视呈现正视或近视状态,后者称为假性近视。
视力疲劳
常见症状。表现为视物模糊,眼球眼眶和眉弓部胀痛,甚至恶心呕吐尤其近距离工作明显,稍作休息可减轻或消失。
内斜视
过多调节必伴过多集合,因而产生调节性内斜视
眼底变化:一般无变化,中度以上者,出现视盘变化,充血,肿胀,又称假性视神经炎。
△治疗:
远视眼用凸透镜矫正
轻度远视如无症状则不需矫正,如有视力疲劳和内斜视,虽度数低也应戴镜
中度远视或中年以上患者应戴镜矫正以增进视力,消除视疲劳及防止内斜视的产生。
配镜原则:最高度数,最好视力。
隐形眼镜
屈光性手术
(三)散光
△定义:
是由于眼睛各经线的屈折力不同,平行光线进入眼内不能在视网膜形成焦点,而在不同距离形成前后两条焦线,两焦线距离代表散光程度,如两焦线互成直角,可用柱镜矫正,使两焦线在视网膜上合成一焦点,此即柱镜矫正规则散光之机理。
△分类:
依强弱子午线是否垂直相交(可用镜片矫正)分类:
规则散光:角膜各经线曲率半径不同,其中一条主经线曲率半径最小,屈光力最强;而与之相垂直的经线曲率半径最大,屈光力最弱,光线通过时不形成焦点而是形成前后两条相互垂直的焦线,前焦线与屈光力弱的方向一致,后焦线与屈光力强的方向一致。
不规则散光:眼球各经线屈光力不同或同一经线各部位的屈光力不相同,且没有规律可循。常见于圆锥角膜,外伤引起的角膜翳,角膜病变或晶体病变引起角膜或晶体屈光面不光滑所致。
按发生原因分:
角膜散光:角膜前表面各子午线曲率不同。
晶体散光(残余散光)
全散光(角膜散光+晶体散光)
按散光屈光度大小分类:
极微: <0.75DC
轻微:0.75DC~1.50DC
中度:1.75DC~2.50DC
高度:>2.50DC
按散光轴向分类;
顺规(律)散光
逆规(律)散光
斜向散光
按所成焦线与视网膜相对位置关系分类:
单纯远视散光:一条焦线在视网膜上,另一条焦线在视网膜后。
单纯近视散光:一条焦线在视网膜上,另一条焦线在视网膜前。
复性远视散光:两条焦线均在视网膜后。
复性近视散光:两条焦线均在视网膜前。
混合性散光:一条焦线在视网膜前,另一条焦线在视网膜后。
△临床表现:
轻度散光无感觉,偶有视近感觉眼睛疲劳。
稍重者无论看远、看近均模糊不清,常眯眼。
视力减退,常有重影。
视疲劳的症状不一定与散光程度成正比。
弱视多见于高度散光,特别是远视散光。容易发生弱视,继之有发生斜视倾向。
△治疗:
轻度规则散光如无眼疲劳或视物模糊,可不必矫正,反之,如有上述不适,虽度数不高也应矫正。
高度散光者应以柱镜矫正,如不能适应全部矫正,可先予较低度数,以后再逐渐增加。也可以用等效球镜度法,即减少柱镜度,并以减去的柱镜度数的半数做为球镜度加在原球镜度值上,使新镜片保持与原镜片同样的等效球镜度,又保持原镜片中柱镜轴位,减少了高度散光所产生的像扭曲现象。
不规则散光不能用柱镜矫正,可试用接触镜治疗:
轻度规则散光如无眼疲劳或视物模糊,可不必矫正,反之,如有上述不适,虽度数不高也应矫正。
高度散光者应以柱镜矫正,如不能适应全部矫正,可先予较低度数,以后再逐渐增加。也可以用等效球镜度法,即减少柱镜度,并以减去的柱镜度数的半数做为球镜度加在原球镜度值上,使新镜片保持与原镜片同样的等效球镜度,又保持原镜片中柱镜轴位,减少了高度散光所产生的像扭曲现象。
不规则散光不能用柱镜矫正,可试用接触镜矫正。
(四)屈光参差
△定义:两眼屈光度不等,当相差2.5D以上者称为屈光不正。
△类型:(1)单纯性屈光参差:一眼正视,一眼非正视:单纯性近视屈光参差;单纯性远视屈光参差;单纯性散光屈光参差。
(2)复性屈光参差:两眼非正视。复性近视屈光参差;复性远视屈光参差;复性散光屈光参差。
(3)混合性屈光参差:一眼远视,一眼近视。
△ 成因:眼在发育过程中,两眼发展进度不同,可能引起屈光参差。外伤,角膜病,白内障术后亦引起屈光参差。
△临床表现:轻度屈光参差可无症状。
双眼视觉:屈光参差如超过2.50D,因双眼物象大小不等产生融合困难而破坏双眼单视。为使物象清晰将引起双眼调节之间的矛盾,故有视力疲劳和双眼视力降低。
交替视:即两眼看物时,交替的使用一只眼,多为一眼正视或轻度远视,另一眼近视。看远用正视眼,看近用近视眼,很少用调节,不出现视疲劳。
单眼视:屈光参差大者,视物只用视力较好的眼,成为单眼视,另一眼被抑制,废用,产生废用性弱视。
斜视:屈光参差不引起斜视,多是屈光参差性弱视致废用性斜视。
治疗:
戴镜能适应者应充分矫正,并经常戴镜,以保证双眼单视功能且消除症状。
戴镜不能适应者,对低度数眼应充分矫正使达到最好视力,对另一眼适当降低度数。
屈光参差太大镜片无法矫正者,可试戴角膜接触镜。
三、老视
△定义:
随年龄增长,晶体逐渐硬化,弹性下降,睫状肌的功能也逐渐变弱,从而引起眼的调节功能逐渐减弱,大约在40~50岁开始,阅读或近距离工作发生困难,这种由于年龄所致的生理性调节减弱称为老视。
△临床表现:
视近物困难,眼睛在最大调节状态下所能看清的最近一点,近点逐渐变远,常将目标放的远些才能看清。
眼疲劳,由于为了看清近的目标需要增加调节,引起睫状肌过度 收缩和相应的过度集合所致。
△治疗:
用凸透镜补偿调节的不足,使近点在正常范围内。
先测屈光状态,在此基础上再加矫正老视的度数。
老花ADD在45岁+1.50D
50岁+2.00D
60岁+3.00D
60岁以上一般不必增加
应了解患者平时的工作情况如进行精细近距离工作,则凸透镜度数大些。
可配双光镜或渐进多焦点。
第三章 一般屈光检查方法
屈光检查分:
主观检查
客观检查
一、主观检查
云雾法:
以看清0.1视标为准,目的放松调节。
红绿视标法:
确定是否过矫
放射线视标:
粗略测定有无散光及散光轴和度
交叉柱镜:
精确测定散光轴和度
针孔镜:
确定是否完全矫正
视力差是屈光不正引起还是其他眼病。
裂隙片:
查散光轴。负轴方向即为散光轴。
二、客观检查
检影法
电脑验光:
检查3~5次